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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在建成区严格实行“封土令”的通知
桥东区、桥西区、邢台县政府,开发区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:
为认真落实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要求,扎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,坚决打赢“蓝天保卫战”,按照《邢台市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措施》(邢办字〔2017〕57号)规定,决定自2017年11月16日零时起,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止,在市建成区内实行“封土令”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除重要民生项目(列入名单之内的项目,已在市级媒体公示)外,市建成区内(龙岗大街、祥和大街、东华路、滨江路围合区域)所有工地停止施工(电器、门窗安装等工序除外),所有渣土车一律停止外运。
二、停工工地要严格落实非施工期间抑尘措施,现场土方及物料等整齐安置,并用6帧防尘网全覆盖。
三、列入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名单的施工工地要严格执行《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》。严格控制扬尘,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,建成区各类施工工程严禁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施工机械。施工工地建设单位要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,责任书报市大气办备案。
四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,对出现违规施工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按日按次顶格处罚,对违规企业计入诚信档案。对拒不整改的,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,并从名单中剔除。
五、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《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要求执行。
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“邢台市建成区”示意图
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对涉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
进行公示的公告
为进一步规范秋冬季工地施工秩序,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,由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市大气办对涉及民生重大民生的八大类49项工程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二、施工范围:除列入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名单外,市建成区内所有工地停止施工(电器、门窗安装等工序除外)
三、有关要求:停工工地要严格落实非施工期间抑尘措施;列入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名单的施工工地要坚决执行《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》,并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,责任书报市大气办备案;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作业的,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,同时从名单中剔除。
2017年11月14日
邢台市重大民生项目工程名单
1、环城公路:邢台市环城公路建设项目;
2、城市道路:学院路中段(太行路至文苑路)、文苑路中段(泉南大街至八一大街)、文苑路北段(泉北大街至邢州大道)、金泉大街西段(钢铁路至太行路)、金泉大街东段道路工程;滨江路南段、太行路北延(邢州大道至桥西区界)、兴达路南延、兴达路北延(邢州大道至金泉大街)、龙泉大街东延、平安路北延(泉南大街至金泉大街)、顺德路北延、拥军街、爱民路、园林中街、花园路、永祥街、孔村路、胜利南路、英华大街、东关街、信都路、振兴路、港口大街、荣泰大街、兴泰大街道路施工工程;建设大街东延电力管沟和便道附属工程,莲池大街铁路上跨桥,西关街、育英街、新华路北延道路建设和强电入地工程,建设大街(车站路-襄都路)电力线路土建工程项目;
3、热力管网:泉南大街与达活泉斜街供热管网工程、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二期(永安路、冯庄街西延、工人村)项目;
4、污水综合治理:邢台市污水处理二厂一期工程、市污水处理厂和七里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提标改造项目;
5、桥梁建设:省道邢临线龙王庙大桥灾后重建项目、智慧路大桥建设工程;
6、河道治理:牛尾河治理及下游局部河段拓宽工程、茶棚沟上游河道整治工程、小黄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、围寨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;
7、雨污分流:观星街、邢化街、冷库街、育英街、体育馆街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;
8、综合工程:天宏祥公司气代煤工程、大型垃圾压缩站工程、博物馆建设工程。